2006年9月6日,星期三(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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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著书籍被抄 主编有权起诉
储皖中

  本报讯  近日,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普洱茶作品的著作权案,认为中国市场出版社出版的《悠悠普洱茶》抄袭、侵犯了《云南普洱茶》主编周红杰的著作权,判令被告立即停止《悠悠普洱茶》一书的出版、发行、销售,并赔偿原告损失37209元。
  2006年2月5日,云南农业大学普洱茶研究所副所长周红杰在昆明新知图书城购买了一本《悠悠普洱茶》,经过比对,发现该书累计有209处段落抄袭《云南普洱茶》,总计字数20978字,占后者总字数的约20%,使用图片86幅,占后者的23%。
  周红杰将中国市场出版社、昆明新知图书城有限责任公司告上法庭。中国市场出版社认为,原告周红杰只是《云南普洱茶》一书的6位作者之一,对该书不享有独立的著作权,其主体资格存在重大瑕疵;《悠悠普洱茶》对包括《云南普洱茶》在内的参考和引用系合理使用,并不构成抄袭。
  法院认为,周红杰是《云南普洱茶》一书的主编,对该书作品的整体享有著作权,有权单独提起诉讼。